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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4年,市检察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奋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邵东实践,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优秀办案团队”“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优秀监管团队”等省市级集体荣誉6个。
一、聚焦社会治理,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用心用情用力护一方平安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对利用会道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的7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切实保护军事利益,起诉危害国防利益犯罪2人,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着力保护军用输油管道安全,督促拆除2处压占军用输油管道的民用建筑物,消除安全隐患11处,推动相关部门出台《邵东市居民自建房建设涉军事设施审批管理细》,实现军用设施军地共护,被省检察院和南部战区军事检察院评为军地协作典型案例。
持续推进平安邵东建设。坚持“从严治邵”方针不动摇,批捕各类刑事犯罪761人,起诉1009人。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高质效办理“4·30”专案,对涉案的34名犯罪嫌疑人均提起公诉,认定涉恶成员9人。从严从快惩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1人,起诉10人。针对衡邵地域性突出毒品问题,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批捕、起诉重大毒品犯罪41人,有效遏制邵东毒品中转集散犯罪高发势头。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的打击力度,办理了“7·17”“12·27”涉缅北电诈部督专案,起诉341人。对吸纳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团伙成员徐某等26人批准逮捕,扣押、冻结赌资1.3亿余元。
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建立健全监检协作配合衔接机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9人,依法对洞口县政协原主席孙某志、洞口县人大原副主任张某云、野鸡坪镇原镇长刘某辉等8人提起公诉。加大自侦案件查办力度,对邵阳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2名涉嫌渎职犯罪的公安干警决定立案侦查,维护司法公正。职务犯罪检察部门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基地。
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推动构建轻罪治理体系,把矛盾纠纷化解贯穿于办案始终,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促成刑事和解52件,对赔偿到位社会关系得以修复、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微犯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不捕66人,不诉182人,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高质量检察建议推动高效能社会治理,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份,推动解决了一批行业监管深层次问题。
二、聚焦为大局服务,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高质效履职助力高质量发展
着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起诉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2人,起诉串通投标犯罪2人。重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批捕11人,起诉4人,开展知识产权综合履职3件,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严厉打击“三强三堵”犯罪,批捕强迫交易犯罪2人,起诉6人。对妨害企业正常生产营的刘某华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对恶意打砸企业财物的李某香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批准逮捕。
着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办理涉企终本执行监督案件37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36份,并跟踪监督整改。常态化清理涉企“挂案”11件,违法“查扣冻”5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改变强制措施2人。依法惩治企业内部贪腐犯罪,对侵占企业财物的唐某军以职务侵占罪批准逮捕,对挪用公司资金、破坏公司正常经营的马某以挪用资金罪批准逮捕。强化对涉企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发现法院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贺某林等人与某国有公司合同纠纷案系虚假诉讼,向法院制发2份再审检察建议,被全部采纳,切实维护国企合法利益。
着力惩治“空壳公司”涉税犯罪。从严打击“空壳公司”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犯罪,起诉26人,为国家挽回税收损失460余万元。依法起诉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达1.19亿余元的陈某里等10人家族式骗税团伙。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将办案中发现的腐败问题线索移送税务纪检部门,促成立案查处违法违纪人员,并就监管漏洞向税务机关制发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帮助整章建制,堵塞漏洞。
着力推动企业规范发展。设立“护航民企”工作室,对涉企案件专案专办。开辟绿色通道,检察长直接接待民营企业家57人次。选派2名资深干警参加“政法巡回服务专家团”,深入联点企业实地走访120人次,解决企业诉求9个。站在保市场主体就是保就业保民生的政治高度,依法对3名犯罪情节轻微的涉案民营企业主不起诉,让企业卸下包袱谋发展。开展60余次“定制式”法治宣讲,赠阅《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手册》230余册。建立“检察+工商联+企业”联席会议机制,不定期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和检察开放日,解答司法实务问题,以法治力量推动形成“共建邵东、意气风发”的实干氛围。
三、聚焦为人民司法,纵深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做实群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助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坚持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法办理骗取征拆安置利益违法犯罪专案,批捕骗取拆迁安置门面地的犯罪嫌疑人20人,对9名主犯提起公诉,形成强大震慑,相关人员主动退出骗取的门面地1200余间,一定程度解决了被拆迁征收群众长期住“过渡棚”的问题,有效化解了超期安置矛盾和重复信访风险。强化劳动者薪资权益保障,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10件,涉及农民工248人,追回欠薪359万余元。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94件,法院速裁庭已促成和解41件。打通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批捕、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4人,维护审判权威,推动诚信社会建设。
守护群众身边的安全。守牢安全底线,办理安全生产领域案件15件。督促相关部门、乡镇对辖区内加油站进行整顿,安装可燃气体声光报警装置100余个。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制售假药劣药犯罪,批捕21人。对5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提起公诉,并附带提出惩罚性赔偿的民事公益诉讼。加强牛羊肉私屠滥宰等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排查,捣毁私屠滥宰窝点5个。
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坚持将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贯穿于办案始终,领导干部包案办理信访案件16件,办结信访积案3件。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216件来信来访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以“将心比心”的司法良知办好每一个司法救助案件,对12名困难案件当事人进行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20.5万元。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捕16人,起诉23人。依法追诉强奸幼女的赵某、史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四年六个月。加大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办理力度,支持2名未成年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获得经济赔偿3万余元。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联合市妇联成立女童保护中心,购买社会服务,开展社会调查、心理咨询、跟踪帮教等75人次,有效降低未成年人再犯罪率。
四、聚焦法治邵东建设,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刑事检察持续深化。紧盯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突出问题,全面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监督公安机关立(撤)案10件。有效发挥审前过滤把关作用,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引导侦查取证32件,书面纠正侦查违法行为85件,追捕追诉29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追捕涉嫌强奸罪的罗某旭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请)抗诉2件。
刑事执行检察持续加强。加强看守所监管活动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9份,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加强法院财产刑执行监督,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3份,法院全部予以采纳。监督纠正不当暂予监外执行3件,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加强社区矫正执行监督,纠正脱管、漏管28人。以数字检察赋能监督,运用行政拘留未折抵刑期监督模型,纠正违法情形3人次,保障了罪犯合法权益。
民事检察持续做优。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5件,法院全部采纳并整改。办理涉虚假诉讼民事裁判监督案件12件,向公安机关移送虚假诉讼犯罪线索6件。加强民事裁判结果监督,发现在原告不能证明某置业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借款系用于公司经营的情况下,法院判决该公司承担2000余万元还款责任不当,经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决定再审,后由该公司补偿原告110万元调解结案。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落地落实,办理反向衔接案件129件151人,提出检察意见55份,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对64名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防止“不刑不罚”。开展强制隔离戒毒监督专项行动,制发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18份。办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件,被监督单位均整改到位。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合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化解争议4件,力促案结事了政和。
公益诉讼检察持续规范。立案各类公益诉讼案件5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或开展诉前磋商47件。对中央、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重点信访件进行梳理,摸排污染环境、破坏资源公益诉讼线索12条,立案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并督促整改到位。针对某建材公司多次擅自篡改检测数据的行为,对该公司工作人员汤某以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并对该公司立案调查,督促赔付生态损害赔偿金14万余元。根据政协委员提案,针对耕地抛荒、高标准农田撂荒等问题,向4个乡镇发出检察建议,推动30.58亩耕地复耕复种,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
邵东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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