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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邵东市人民检察院单位预算

2023年邵东市人民检察院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如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也需公开空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邵东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市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市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3、对辖区内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4、负责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5、负责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6、负责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7、接受向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8、负责本院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协同市委主管部门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10、负责其他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11、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1、邵东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本级现有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

2、邵东市人民检察院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有本级预算。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1954.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93.57万元,中央财政补助收入434.4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6.9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收入较去年增加2.8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减少23.1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1954.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71.88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81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共安全支出减少24.79万元,教育支出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954.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 %;公共安全支出1671.88万元,占85.52 %;教育支出0万元,占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1万元,占6.45 %;卫生健康支出42万元,占2.15 %;住房保障支出115万元,占5.88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1823.5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131.4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业务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外墙防水维修项目;其他事业发展经费支出77.9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乡村振兴专项经费及办案用差旅费等方面;运行维护费用支出33.4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办公设备购置、检察干警基金捐款等方面。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638.4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55万元,下降1.93%,主要是落实“六稳六保”,压缩不必要的公用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持平,主要是需要满足“三公”经费运行的保障。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次会议,人数0人;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95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3.55万元,项目支出131.4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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